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六个方面要严查: 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基层“四风”突出问题; 二是非法出售、转让集体土地,违规出租集体土地,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贪污侵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送礼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基层党员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四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偿款等突出问题; 五是基层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六是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巨腐问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