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3、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