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的紧急联系人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联系经办银行说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写入贷款人手机号码的,或者在贷款审核阶段,经办银行打电话询问是否为手机号码为贷款人的时候,说不知道情况即可。 贷款时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作为紧急联系人,不代表要对贷款人的任何负债逾期行为负责。紧急联系人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担保人,只是银行以防联系不上贷款人时,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找到贷款人。所以紧急联系人没有任何还款义务,如果紧急联系人被要求还款或是遭到威胁,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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