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申请。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用人单位, (二)收件。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二)收件。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公示。 (四)区级审核。 (五)市级审核。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