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异地就医备案 |
释义 | 广州异地就医备案的步骤如下: 1、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2、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 3、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广州异地就医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拟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事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特待遇; 2、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因外派工作。 广州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下载空表)(参保人网上申请可无需提交);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3、入院记录或其他可证明急诊的相关病例资料。 【法律依据】: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应当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未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或者原认定有效期已失效的,参保人员须按规定在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认定手续;或者在市外二级及以上相应级别的联网医疗机构完善相应检查并确诊后,凭申请表、相关检查及病历、医疗保险凭证,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待遇认定手续; (二)对于不需要选定就医机构的门诊特定病种,已办理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异地相应医疗机构就医; (三)对于需要选定就医机构的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含家庭病床),已办理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须在异地相应医疗机构中选点就医; (四)省内跨市就医人员可以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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