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具体是由董事长,还是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章程进行约定。 一、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10、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