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停止缴费后不会再继续自动按月扣款,需要重新办理一次灵活就业手续后才能继续按月扣款。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是不允许停止缴费一段时间后再继续缴费的,只存在欠缴或自动退出后再次参加。欠缴三个月以内的需要补缴所欠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恢复其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动退出职工医疗保险,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再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