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章,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加班薪资不低于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休息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用人单位如未按劳动法履行责任,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起诉追讨加班薪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章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