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转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从法律角度而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最明显的区别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形象点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树干和树枝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有血缘联系,但是子公司可以独立于母公司干自己的事。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二手房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二手房转让流程如下: 1、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评估二手房价值,签订销售合同; 2、办理贷款申请,首付存入房地产局指定账户; 3、等待贷款审批,买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银行办理担保手续,按担保合同将款项拨入房地产局资金监管账户; 5、到房地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买方领取产权证,卖方到房地产局领取款项。 二、夫妻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房屋转租需要什么资料,房屋转租应注意的问题 一、房屋转租需要哪些资料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要出示下列资料:(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二)房屋转租合同;(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二、房屋转租应注意的问题由于房屋转租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次出租人三方的利益,因此房屋转租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房屋转租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二)房屋转租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二)房屋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四)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五)房屋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3、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4、违背双方意愿,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5、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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