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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释义
    一、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一般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通常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既可以采取对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
    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不同消费品制定不同的税率、税额;
    5.税负具有转嫁性。消费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在体现国家奖励政策、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消费税的立法主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以及强化消费税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手段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2.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3.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
    4.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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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