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税的相关定义是什么 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1.自产自销业务 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自产自用业务 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3.委托加工业务 凡从事委托加工业务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意,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4.进口业务 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 凡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税目、税率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设立了14个税目,分别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每只在10000元以上的各类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 在学习税目的过程中,特别要留意每个税目中的特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