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事情有哪些 |
释义 | 环境污染的事情有: 1、北美死湖事件 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是西半球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万吨。其中约有380万吨由美国飘到加拿大,100多万吨由加拿大飘到美国。七十年代开始,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面积酸雨区,酸雨比番茄汁还要酸,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 2、卡迪兹号油轮事件 1978年3月16日,美国22万吨的超级油轮“卡迪兹号”,满载伊朗原油向荷兰鹿特丹驶去,航行至法国布列塔尼海岸触礁沉没,漏出原油22.4万吨,污染了350公里长的海岸带。仅牡蛎就死掉9000多吨,海鸟死亡2万多吨。 海事本身损失1亿多美元,污染的损失及治理费用却达5亿多美元,而 给被污染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3、墨西哥湾井喷事件 1979年6月3日,墨西哥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南坎佩切湾尤卡坦半岛附近海域的伊斯托克1号平台钻机打入水下3625米深的海底油层时,突然发生严重井喷原油泄漏,使这一带的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库巴唐“死亡谷”事件 巴西圣保罗以南60公里的库巴唐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死亡之谷”知名于世。该市位于山谷之中,六十年代引进炼油、石化、炼铁等外资企业300多家,人口剧增至15万,成为圣保罗的工业卫星城。 企业主只顾赚钱,随意排放废气废水,谷地浓烟弥漫、臭水横流,有20%的人得了呼吸道过敏症,医院挤满了接受吸氧治疗的儿童和老人,使2万多贫民窟居民严重受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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