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养老保险哪年开始实施 |
释义 | 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从50年代初建立,经历了多次修改和改革。1991年,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1995年,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养老保险体系。2005年,扩大覆盖范围并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法律分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是根据你工作的时间算,应该是工作的时候就开始交了。 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50年代初期建立的,以后在1958年和1978年两次作了修改。那个时候的企业,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当然仅仅限于全面所有制企业。直到1995年,国家才将养老保险的缴纳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 1991年1月,出台《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一、允许不同地区出台不同规定,由全国一盘棋到因地制宜。允许不同地区、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二、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四、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收缴。 1995年3月,出台《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2005年12月,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结语 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发展完善。从最初的全面所有制企业到后来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体劳动者,保险范围逐步扩大。在改革中,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养老保险费用,实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此外,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得到了改革,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调整,形成了更加合理的制度安排。通过这些改革,我们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渐趋于完善,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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