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三、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条件 正在享受工伤待遇的职工 四、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材料 劳动鉴定书 五、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楼93号窗口 六、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期限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