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哪里离办理 |
释义 | 离婚具体在哪里办理,这要看选择离婚的方式是哪种。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带相关材料直接去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或夫妻一方决定直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该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要去哪个法院起诉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夫妻双方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代表在离婚中的争执就比较少,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双方都应该要好好遵循协议,但有些人却明显的发现对方没有按照当初协议约定的那样做。这个时候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而立案首先需要碰到的问题就是管辖法院的确定,也就是说应该去那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离婚协议的诉讼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江西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吗 如果在广州常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广州离婚的。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离婚。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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