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可以投诉,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医院拒绝开转院证明是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对此种情况作出规定, 但是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开转院证明违反相关工作条例。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