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拟定者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乙方。根据《民法典》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应遵循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法律分析 合同的内容是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的,最后的拟定是根据其协商内容而定的,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乙方。在具体实践中大多数是由甲方来拟定合同条款,乙方确认无误之后予以签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拓展延伸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是指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标准。权益保障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受侵害,实现合同目标。通过签订合同,甲乙双方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和安全性,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其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决定,并根据其协商内容最终拟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和公平原则,确保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合理确定。合同的签订旨在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的签署,甲乙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和安全性,避免纠纷的发生,实现合同目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