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是否可以写儿子和媳妇的名字? |
释义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夫妻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情况,一般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可以通过评估、竞价或拍卖等方式进行分配。请您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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