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方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是没有合同解除权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一、买二手房解压 房东跑了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并且守约方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的要求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果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买卖合同违约金和损失能否可以同时主张 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二者可以同时主张,但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但在请求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违约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合同时就提前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定金责任: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签合同时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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