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牌号不能转让,最多只能在过户或者报废后自己在新车上申请使用原车牌号。 如果要换新车,并且想继续使用原来车牌,按照公安部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便可:(1)原来的车牌使用了三年以上2)提出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的时间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便可自动获得指标拿到原车牌。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其实对于机动车的号牌转让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机动车的号牌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而且转让也是比较难行的通的,除非相应的机动车号牌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行,当然,如果说相应的号牌是在夫妻之间进行转换的话。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只有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可保留原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