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并购动机是寻求企业的发展。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内部扩张和并购发展两种选择。内部扩张可能是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更快,尽管会带来不确定性。由于规模经济、交易成本、价值低估和代理理论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理论和实践发展迅速,成为西方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