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非因工伤残或患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经本人申请,由劳动鉴定机构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1)职工非因工伤残或患病,经过治疗后,伤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从时间上看,就是指医疗期满或医疗已终结,一般至少在半年以上(2)有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院方盖章)等资料;(3)本人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超过15年 法律依据: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一、范围 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