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献血输血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于献血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
释义 | 1.有关于献血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献血法律法规问答 为了保障输血的安全,我国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了我国现行的无偿献血制度。 1、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献血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1998年实施《献血法》前,我国医疗用血靠少数人卖血获取,血液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了一些地方输血相关疾病的传播。无偿献血是健康人出于高尚目的捐献出来的,不但质量高,传染病也大大降低。 所以无偿献血可解除他人的病痛甚至挽救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2、无偿献血有哪些规定? 《献血法》第二条: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献血法》第九条: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每次采血量不超过400毫升,二次采集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严禁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血。 3、为什么说无偿献血是全社会的工作? 《献血法》第三条至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规划本地区的献血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宣传、动员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无偿献血工作需要在各级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下,加强宣传和教育,号召全社会的公民积极参与,所以,单靠卫生部门是不能完成的。 它要靠政府的支持,各部门的配合,全社会的参与。 4、无偿献血的血液及采血器材有哪些规定? 《献血法》第十、十一条: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因此,敬请广大市民放心,血站所用的采血器材都是一次性,都是从国家指定的正规厂家购买的,献血不可能传染任何疾病。 5、血站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均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血站管理办法》第二条:血站管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区域,实行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管理采供血和统一管理临床用血的原则。 国家规定一个地区只能成立一家采供血机构,一家医院不能使用二家或二家以上采供血机构的血液。 这是为了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督,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临床用血的安全。 6、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时可享有哪些权利? ⑴无偿用血的权利 《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免交或少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⑵无偿献血者受表彰的权利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无偿献血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30次、20次者。 国家“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或捐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 7、对非法采供血者的处罚有哪些? 《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非法采集血液的;②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2.有关我国公民义务献血的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本院临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