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位被人占了怎么办 |
释义 | 停车位被人占的合法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直接找物业解决。物业公司收取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即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可以要求物业严格管理车位停放; 2、直接现场报警要求警方来挪车。如果对方属于违停,可以将车辆拖回交管局,再通知该车车主去处理; 3、业主可以保留充分的照片、视频证据以及物业公司等出具的人证、物证。找到车主后,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车主承担挪车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建立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使用确定的办法如下: 1、应当留出适当部分作为访客车位; 2、其余部分不能随意使用,应当建立业主的专有使用权,或者进行租赁,均须交付费用,而不是随意由业主使用,保持业主对车位利益的均衡,防止出现买车位的业主吃亏、没买车位的业主占便宜的现象; 3、属于共有的车位取得的收益,除管理费外,归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并于公共维修基金或者按照面积分给全体业主。 车位被占可要求赔偿,他人的行为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具体如下: 1、车位被占能要求赔偿。根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综上所述,车位是指车库中的停车位,以及规划用于停车的具体地点。车库是指隶属于整个小区,具有独立的空间、以存放车辆为目的的附属建筑物。依据相关规定,应根据约定确定车位、车库归属。约定的方式包括出售、附赠、出租等方式。车位和车库的权属应当依据合同确定。通过出售和附赠取得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库车位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确定出售和附赠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也应当进行物权登记,在转移专有权时,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不必然跟随建筑物的权属一并转移,须单独进行转让或者不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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