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自然人代开政策主要是针对于自由职业者,解决了这部分人因临时业务需求、必须提供发票,但个人又没有税务登记、也没有自行开票资格的问题。自然人到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一般是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缴纳税费,且到年底的时候,还会与个人的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可能补缴税款的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到国内一些地方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由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委托依法核定征收个税,并开具增值税普票。自然人在申请代开、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根据实际业务代开品目,避免虚开的嫌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