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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未婚先孕能向男方要求赔偿吗?
释义
    女方如果是因男方的原因未婚先孕打胎的,能够依法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可以给予其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一、请问女方打胎要求赔偿范围有哪些?
    对于女方打胎要求赔偿标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基于道德层次,其女方是可以就打胎的补偿费用与男方进行协商。对于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的。其是可以比照这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二、未婚先孕孩子归哪方
    未婚先孕孩子归哪方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按下列标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谁: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归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抚养权会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谁来抚养孩子,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
    三、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吗
    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只要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比女方存在经济上的优势;或者是男方可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足够时间的陪伴和照顾,且孩子也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那么男方就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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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