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10周岁以上儿童需征得同意,成年人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由派出所长审批,16周岁后需本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法律分析 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长审批。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拓展延伸 如何在成年前更改姓氏?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成年前更改姓氏的程序可能因法律而异。通常情况下,成年前更改姓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首先,您需要确定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其次,您可能需要提供合适的理由来支持您更改姓氏的请求,例如家庭关系变化、个人原因等。接下来,您需要准备必要的文件和申请材料,如申请表格、身份证明、出生证明等。最后,提交申请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查和处理。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姓名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对于学龄前儿童的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行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需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则需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需由派出所长审批。16周岁以上的公民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变更姓名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备查。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成年前更改姓氏的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请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