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前的工资被拖欠能追回吗? |
释义 | 三年前的工资被拖欠是否能追回,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具体如下: 1、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 2、如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不予受理。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能履行,劳动者可以向调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调解; 3、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能屋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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