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1年以上还能告他吗 |
释义 | 拖欠工资超过一年的,劳动者还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的,拖欠工资2年内还是会查处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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