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残疾人能离婚吗 |
释义 | 残疾人不愿意是否能离婚,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定。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或者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五种情形,并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上规定,每位公民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并非规定残疾人不同意离婚就不能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哪些情况能够不参与离婚诉讼 1、可不参与离婚诉讼的情况: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并且在庭前调解中双方就已经和好的,自然无需参加诉讼;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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