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1个月的冷静期吗 |
释义 | 离婚1个月冷静期是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双方离婚登记之日起,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没有撤回申请,都愿意离婚,可以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中国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 冷静期是30日,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构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的,民政部门发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构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 二、最高院对离婚冷静期是否有规定 最高院对离婚冷静期是有规定,也就是规定30天的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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