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定义与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探望权,需遵循离婚判决或协议内容。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待情况改善后恢复。 法律分析 探望权包括: 1、探望的主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探望权的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探望权的法律保障及适用范围 探望权是指个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与被探望者见面的权利。法律对探望权进行了保障,以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探望权的法律保障主要包括行政法、刑法和民法等方面的规定。在行政法中,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狱、看守所等场所对被羁押人员的探望权保障措施。刑法中规定了被告人、罪犯的家属或其他关系人在合法条件下享有探望权。民法方面,涉及离婚、监护权等情况下,法律也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探望权。探望权的适用范围较广,不仅涉及家庭关系,还包括监禁、拘留、收容教养等情况下的权利保障。因此,探望权的法律保障及适用范围是多方面的,旨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探望权是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但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探望权的法律保障范围广泛,不仅涉及家庭关系,还包括监禁、拘留、收容教养等情况下的权利保障。通过法律的规定和保障,探望权能够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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