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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
释义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一、异地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怎样约定
    异地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由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视权,暂停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说,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改变探望权的主体。并将子女规定为探望对象,只能被动接受探望。
    二、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么
    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的身份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想看孩子需到何地探望子女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
    探视权主要有两种行使方式:
    (一)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二)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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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