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一、个体户法人变更流程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才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体工商户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个体工商户不能变更法人,只能变更经营者。 相关法律规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个体工商户并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经营者。比如变更经营者,则应注销登记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具体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私人开厂要办理什么手续 开设私人小厂,如果规模不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注册。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组成形式是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并由申请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经名称预先登记的不提交);4、经营场所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局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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