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如下: 1.个体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2.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二、个体工商户与法人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与法人的区别如下: 1.投资主体不同,法人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设立条件不同,法人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 3.财务核算要求不同,法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体工商户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个体工商注册的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 4.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5.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