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以后 公积金贷款 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手续,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 《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 个人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