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广宁县王斌一案是一起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王斌作为主犯,在广东省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在此案中,法院认定王斌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对其违法获得的财产进行了追缴。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所称“公开报道”仅能作为参考信息,具体情况还需以相关法律文件和官方媒体公告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