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制定哪些规章制度,应当强调职工的参与 |
释义 |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也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如《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怎样才合法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保管与职工协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已签名的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件,以证明用人单位已履行与职工平等协商的法律义务。广大用人单位,在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职工。用人单位可采取以下方式履行告知义务:1、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汇编成职工手册,由职工签字确认已阅读;2、组织新入职职工参与培训,并签署培训纪要;3、用人单位将规章制度列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法律专业审查,修改或废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的合法。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么 用人单位如果依据法律规定,依法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则该规章制度是有效的,对用人单位有约束力。同时,该规章如已经向劳动者公示了,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可依此为依据,作为对法律、法规的细化和补充。但是,如果该规章制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例如损害了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合理地加重了劳动者的义务或者免除了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的,则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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