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不同的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覆盖范围有所不同,需具体查看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种疾病或者伤残给付保险金的,应当明确约定该疾病或者伤残的诊断标准、病情程度和给付标准等内容。”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约定任何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 4.《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险种责任、免赔额、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标准及其变更、保险金给付方式、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发放等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以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形式记载。” 5.《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标准、范围等应当在医疗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 6.《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设置捆绑销售条款,不得限制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 7.《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约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