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报销比例: 一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三十条 下列 医疗费用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