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兵役证必须得当兵吗 |
释义 | 不一定。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办理兵役证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兵役登记证并无太大作用,登记了不会非要去当兵。 说明年满18岁,去了当地机关进行了兵役登记的证明。只要登过记的,不管是否符合当兵条件,合格不合格都会给颁发该登记证。是我国现在证明去参加义务兵役登记的一个证明。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青年都应该进行的一种普查性登记,有利于国家掌握适龄青年的现状。我国兵役制是义务制,非强制性。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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