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兵役证是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凭证,在中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适龄男青年都需要进行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兵役证也是一些学校入学的条件之一。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十八至二十四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十八至二十四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 兵役登记的结论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男性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男性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男性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男性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