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编三定指的是:“一编”即编员进组,将认领相同岗位的党员编成一个组,每组选出一个组长,负责本组计划制定、活动开展、联络分包干部等工作;“三定”即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以此解决农村(社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的问题。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全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的要求,核定市直和各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额,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加,保持总量平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方案)的人员编制数额,不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