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标电瓶车的规定 |
释义 | 超标电动车处罚标准:1.对当事人能提供车辆来源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符合国家标准但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制作简易处罚决定书,处50元罚款。拒绝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2.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扣12分,罚款200元。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的,对驾驶人员处以拘留。新的电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如下: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3、最高车速不超过26公里每小时;4、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分为三档,其中,智动型40公斤、助动型50公斤、电动型55公斤。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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