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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名称注册规定是什么?
释义
    律师解答:
    所以,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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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