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地农民之间有争议怎么办 -征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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