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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业开发配套建设用地的比例?
释义
    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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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