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费用计入合同取得成本吗 |
释义 | 投标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工程投标费用通常是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以及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等。 投标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下: 1、购买标书的费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二级明细为办公费用; 2、购买标书的车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二级明细为交通费; 3、建筑工程的投标咨询费,和图纸制作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工程施工的会计科目; 4、中标的服务费计入营业费用--其他,如果中标服务费多的话也可以单独设一个会计科目营业费用--中标服务费。 对于投标费,其入账方法如下: 1、投标预先支付费用时; 2、开标后,取得费用发票,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记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 综上所述,投标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投标费科目核算。借贷方向为借增贷减,费用增加计入借方,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减少,资产减少计入贷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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