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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办理房屋居住权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是: 1、到地级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购买相关审批表; 2、填写表格并盖章; 3、携带填好的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再次审批; 4、缴费; 5、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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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