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3、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4、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一、外国人办理永久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二、外国人办理永久居住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2、上述申请材料均须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式四份; 3、相关证明或公证如属外国主管部门出具的,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申请人、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或者要求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